行業(yè)動態(tài)
兩種物質被管制
發(fā)布時間: 2025.08.15
為嚴格易制毒化學品管理,嚴防流失用于制毒,經國務院批準,公安部、商務部、衛(wèi)生健康委、應急管理部、海關總署、國家藥監(jiān)局于2025年6月20日聯合發(fā)布公告,將4- 哌啶酮和1 - 叔丁氧羰基- 4 - 哌啶酮列入《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》附表《易制毒化學品的分類和品種目錄》予以管制,公告自2025年7月20日起施行。
< 返回 >
    為嚴格易制毒化學品管理,嚴防流失用于制毒,經國務院批準,公安部、商務部、衛(wèi)生健康委、應急管理部、海關總署、國家藥監(jiān)局于2025年6月20日聯合發(fā)布公告,將4- 哌啶酮和1 - 叔丁氧羰基- 4 - 哌啶酮列入《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》附表《易制毒化學品的分類和品種目錄》予以管制,公告自2025年7月20日起施行。
湖南經世新材料有限責任公司 版權所有(C)2019
 網絡支持 中國化工網 全球化工網 生意寶 著作權聲明 中文  English    湘ICP備19011875號-1
